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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超严”要求专项行动

2020-4-3 15:37 热度: 1,300 责编:一朵梨花压海棠

央广网北京10月17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国有8401人因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被批捕,20513人被起诉。关于此次专项行动的办案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重点打击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专项行动中,要把行政执法全过程圈成一个闭环管理。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要执行到位。“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依法处罚到人,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杨红灿说,此次专项行动连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强化刑事打击力度。“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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