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据《连云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版)》(连政办发〔2018〕17号)规定,8月9日10时起,启动我市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相关通知截图
我市部署防御第9号台风“利奇马”工作
今天下午,全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召开防御第9号台风工作视频会议,我市设立分会场收听收看并召开续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做好防御台风和降雨的各项准备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报,此次9号台风“利奇马”具有风力强、影响范围广、移动速度慢、影响时间长、风雨潮遭遇可能性大等特点,我市受其影响将比较明显,防范难度较多。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防御台风预案要求,落实好防御台风的各项措施。要加强对危房校舍、简易工棚、高空构筑物、广告牌、行道树、建筑工地、工矿企业等的安全检查,防止风毁伤人,切实落实好防风防雨防涝措施。病险水库和塘坝尽一切可能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在台风到来之前提前安排没有灌溉任务的河库预降水位,腾出库容,接纳台风可能带来的降雨。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台风到来前对危险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突出抓好海上作业设施、回港避风船只、低洼易涝等区域的人员避险转移工作,并落实避灾场所,提高救灾安置能力,千方百计避免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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