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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劲捧红了一个网红,对方一定会走掉的,不掌握核心资源,风险极大

2020-10-20 12:30 热度: 719 责编:一朵梨花压海棠

费劲捧红了一个网红,对方一定会走掉的,不掌握核心资源,风险极大

@阑夕:朱一旦和他的编剧张策的散伙其实挺有意思的,双方对公口径一致都强调是和平分手,但是各自都早早的把别扭的心思送给了打探消息的媒体那里。

朱一旦在因为这档子事儿断更多日之后自己更了一部视频,主题是厌倦了当工具人,不想再照着稿子念台词,而张策则是一年前就对「GQ智族」暗示了他和朱总之间近乎韩信和刘邦的关系。

当然了,「GQ智族」那篇稿子也是拱火拱得飞起,说朱一旦在一次饭局上拍着张策的肩膀说「年轻人不能太早有钱,正值需要奋斗的年纪」——怎么说呢,光是这幅画面,就很朱一旦——可想而知,这么一个生动真实的桥段,在以痛恨资本家为正确集体记忆的当下舆论里该是多么的刺眼,并迅速的划分阶级站队选择。

到了今年9月,「时尚先生」又去采了张策,后者说有很多公司开出高薪来挖他,但都被他拒绝了,因为「还是对朱一旦有感情啊」,可惜天眼查不是这么认为的,披露信息显示,在今年6月的时候,张策就以过千万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开设了自己的新公司,也就是说早在那时,他和朱一旦的分手程序就已经写好了。

当然了,这里没有任何一个角色值得拿来批判,成年人的生意就是这样,若是能够互利,大家就一块儿干,都觉得吃亏了,那就告别之后各自安好。

作为资产而言,朱一旦还是由朱一旦来持有的,而张策带走的,是来自创作行业里的大量共情,谁都知道要在内容上支撑那么一个高流量的IP是多么困难和需要付出的事情,而幕后和前台所能获得的关注却是完全不成正比的。

翻翻记录便不难看出,朱一旦并没有刻意的去把张策「藏」起来的,他强调了很多次来自团队的贡献,也把张策推到过台前去做介绍,但是太阳如果始终挂在天上,月亮总是不太能够被人注意到的,这种不平等又造成了合作的摩擦。

张策抱怨的事情,包括他和老板一起去参加活动,结果老板有专位,他只能和普通观众一起挤看台,甚至是细节到了朱一旦没有给他的一条微博点赞,他觉得这是忽视他的工作,而报道分手事件的媒体也帮他点出了最关键的地方,那就是朱一旦没有给予张策任何一分钱的股份,这在现代企业治理的激励体系里是难以想象的,真就这么抠?

这也让人想起当年罗振宇和申音的分家,后来的发展大家都看到了,罗振宇正在鼓捣上市的活儿,而知道申音的人,恐怕现在已经不多了。

离开申音之后,罗振宇开始转型,不再把亲力亲为的抛头露面录制视频当成唯一的项目,转头就去搭建平台,赶上了知识付费的一波风口,这种先例有大概率也会在朱一旦那边重演,清洗托派痕迹,树立新的核心,唯一的问题在于,罗振宇这么做成了,不见得朱一旦也能成,已经有稿子的标题都写好了:「离开张策以后,朱一旦的视频没内味了」。

在中美两国,基于社交媒体和网红营业的MCN市场都空前火爆,但是相比之下,MCN机构的估值却不太彳亍,这还是一个老问题,那就是怎么锚定MCN的价值,或者说它所掌控的资产究竟真的是它的吗?

就像「黑袍纠察队」第二季开头,祖国人去找沃特集团那个长得跟奥巴马一毛一样的老板叫(撒)板(娇),威胁说你要不尊重老子,说不定老子就要跳槽咧,但是奥巴马根本就不care,说你他喵的只是公司的流水线产品之一,沃特集团本质上是一家制药公司,五号化合物的配方才是咱们的核心资产,你算个屁啊滚下楼吃奶去。

MCN公司的尴尬之处则是它们是没有五号化合物这个东东的,花大力气培养出来一个网红之后,一旦利益分配谈崩,网红是随时可以跑路单干的,你又没法把人绑起来,甚至是对于「捧红」这件成本的追究,两边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到底是得益于历史的进程还是个人的奋斗,其实是说不清的。

所以铁打的网红、流水的MCN,前者可以自己把MCN的活儿也给做了,把主账号作为一个孵化器,但是MCN是打造不出来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网红角色的,因为人都长了脚,一言不合是会走的。

巴菲特有一年在致股东信里讲过一个投资逻辑:「如果一个生意要依靠一位超级明星才能产生好成效,那这个生意本身不会被认为是好生意。一家在你们地区首席脑外科医生领导下的医疗合伙公司,可能有着令人高兴的可观的、不断增长的利润,但这对于它的将来并不意味着任何东西。随着外科医生的离去,合伙公司的壁垒也一起消失。然而,你却可以肯定梅奥诊所(美国最好的医院之一)的成功将会一直持续下去,虽然你根本不知道它的CEO叫什么名字。」

像是李佳琦这样,从走红到现在一直能和经纪公司处在蜜月期的,反而极其罕见,但这也一定建立在「给得够多」这个前提之上,交叉持股更是少不了。

那么回到朱一旦和张策这边,还是基于演员和导演谁的功劳更大这个分歧,在成熟的影视行业,这本来甚至都不会构成一个问题,但短视频还是一条新赛道,许多常识尚未确立,而劳资关系的结束,未尝不是各自所求的解脱。

@有一根葱:英雄所见略同。几年前我和一位合伙人在做内容创业的时候就敏锐的发现了这个问题——费劲捧红了一个网红,对方一定会走掉的,我们不掌握核心资源,风险极大。应对的方法很简单:把自己打造成核心IP。然而一年后,我们发现自己根本火不起来,于是散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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