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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吃3天保健品猝死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连吃3天保健品猝死

2019-8-28 10:20 热度: 2,303 责编:一朵梨花压海棠

 

死亡与服用口服液

存在因果关系

福龙口服液的包装显示其为保健品,用量是每日早晚两次,一次1至2支,也可以适当加大用量。王阿姨便是在郭某的建议下,在3个小时内服用了10盒,王阿姨的邻居马某也证实,郭某曾建议其在身体能够承受的前提下“喝得越多越好”。

经鉴定,王阿姨符合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死亡,解剖显示其心包积液达320毫升。鉴定意见认为,如果机体短时间内摄入液体过多,产生水钠代谢紊乱,可以引起渗出性或漏出性心包腔、胸腔积液。过量的积液限制了心、肺功能,可成为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突发的诱因,而本案中王阿姨对水的耐受力较低,更容易导致异常情况出现。

经审理,丰台法院认为,郭某明知口服液标注的用法用量,却在明知王阿姨身体情况下推荐她大量服用,且亲自到王阿姨家中灌输短时间内服用越多越好的概念,这远远超过了口服液推荐的用法、用量。

王阿姨存在冠心病等基础疾病,但其死亡前三天连续大剂量服用福龙口服液,与其体内大量积液有明确的时间关联性,故可以认定郭某的行为与王阿姨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合全案证据,丰台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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