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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婴出生死亡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广西男婴出生死亡

2019-8-3 12:00 热度: 2,673 责编:一朵梨花压海棠

广西男婴出生死亡

孩子刚出生,

却因重度窒息而死亡。

产妇覃女士和家属在仓促中,

与负责生产的医院达成协议,

并承诺不再追究院方责任。

事后,

覃女士反悔,

将该医院告上法院,

索赔4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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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窒息死亡,

家属签订调解协议

2017年9月20日凌晨,覃女士到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简称科大二附院)生产。

当日6时25分,覃女士自然分娩一男婴覃毛毛。可孩子一出生只有心跳,没有呼吸。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新生儿重度窒息”。

当年9月27日,在柳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柳州市医调委)的组织下,覃女士夫妇俩与科大二附院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约定:医院在为覃女士生产后婴儿死亡中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已免除其医疗费用3933元多,另一次性补偿覃女士误工费等损失2万元;协议生效后,覃女士夫妇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院方关于该次事件及其后果的责任。

此后,覃女士夫妇收到了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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