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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碰瓷是怎么回事?上班第一天碰瓷

2018-11-14 17:47 热度: 1,865 责编:一朵梨花压海棠

这是一起具有广泛借鉴意义的保姆与雇主的纠纷案。一年前,重庆北碚人陈英(化名)到沙坪坝人余芳(化名)家中当保姆。不料,试用第一天就扭伤,造成腰椎骨折。陈英认为,自己在工作时受伤,理应得到合理赔偿。余芳则认为,经医院检查才得知陈英原本身体有恙,且其向自己谎报年龄,“她是故意来‘碰瓷’骗钱的”。并称其为“日薪八万保姆”。

保姆碰瓷是怎么回事?上班第一天碰瓷

由于是从中介处拿到联系方式后,私下建立的关系,于是,中介也拒绝承担责任……近日,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判决雇主承担40%的责任,向保姆支付3.5万余元治疗费用,保姆自行承担60%的责任,中介不担责。余芳不服,决定上诉。11月5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重庆对该案展开调查。

保姆碰瓷是怎么回事?上班第一天碰瓷

余芳今年76岁,家住重庆沙坪坝区,丈夫86岁,由于腿部有问题,常年卧病在床。近几年,随着自己年龄增大,余芳决定请保姆照顾丈夫。她和璧山区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对方向自己推荐保姆。2017年7月,家中保姆临时有事要辞工,余女士找到家政公司,希望紧急推荐一名称心的保姆过来。家政公司向她提供了北碚人陈英的联系方式。

雇主喊冤

隐瞒年龄旧疾,“碰瓷”的

“我们当时是想请个50多岁的保姆,62岁其实年龄偏大,但当时确实太急了,没办法才请她,没想到就发生了这样的事。”说起这件事,余婆婆非常后悔。

到了医院后,陈菊检查出腰1椎压缩性骨折。但令余婆婆没想到的是,陈菊竟还有一身旧疾,骨质疏松、退行性病变等疾病。

“保姆才来一天,就自称腰杆闪了,我觉得她是‘假闪腰,真碰瓷’。”余婆婆对此愤愤不平。到了医院后,他们垫付了1万元医药费,但医院治疗要3万余元,陈菊家人要他们继续支付余下所有的费用,他们觉得对方在“碰瓷”,拒绝了。10月15日,便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直到收到传票的那一刻,我才发现陈菊隐瞒了年龄,不是62岁,而是68岁。”余婆婆的女婿说,不但隐瞒病情,还隐瞒年龄,这不是“碰瓷”是什么。

保姆回应

没隐瞒年龄,登记户口时搞错了

近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陈菊。她说,从受伤到现在1年多时间了,她一直在家休息。

“当时我听说老人的情况是不想去的,但他们一家人非常热情,还非要开车到北碚来接我,我才跟着过来。”提起这件事,陈菊非常委屈,当天过去后,余婆婆就教了她怎么照顾老人。7月21日早上,她还推老人下楼去耍,9点多钟才回来。回来后中午也没休息,煮了午饭,炖了鸡汤,下午还一起聊天,相处还算愉快。

“因为老人瘫痪完全不能自理,所以晚上都要给他翻几次身。”陈菊说,22日凌晨0点左右,她和余婆婆一起替老人翻了身。凌晨2点,老人一直在床上哼,她叫了余婆婆但是未果,于是独自起身为老人翻身,一下就把腰杆扭到了。当时她就很不舒服,第二天一早就告知了余婆婆。余婆婆拿了药给她擦,但没有效果,于是给她女儿打了电话,将她送到了医院。

陈菊介绍,自己也不是新手,之前在红旗河沟照顾一名93岁的老人,做了四五年,后来老人生病家人决定自己照顾,她才离开。

至于年龄,她更觉得委屈。“我绝对没有隐瞒年龄,就是62岁。”陈菊说,她是北碚区金刀峡镇永安村2队的人,6队有一个和她同名同姓的人,当年登记户口时把两人的年龄搞反了。“我们是农村人,又没有去正式的单位上过班,觉得年龄不重要,搞错了就搞错了,也没想到要改过来。”

法院判决

雇主和保姆责任四六分,中介不担责

就这样,双方都很不愉快,最后闹上了法庭,陈菊向雇主索赔88555.32元。

2017年10月27日,此案第一次开庭。

2018年10月,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做了一审判决:认定保姆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保姆工作受伤,按照过错责任比例,雇主承担40%责任,赔偿保姆35422.13元;保姆明知自己年龄较大、存在旧疾,仍前往雇主家中从事护理工作,属于自冒风险,判定其承担60%责任。

法院认为:余婆婆从中介处获取陈菊的信息后,未按照之前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与陈菊、中介公司再签订三方合同,而是直接与其建立联系,因此,中介不承担责任。

拿到判决结果后,双方都不服均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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