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拒见亲属
7月30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
临刑前,赵志红拒绝会见其近亲属。
当日中午,潇湘晨报联系了赵志红的父亲赵国喜,他说自己目前在家,不知道儿子今天被执行死刑,这些年都没和儿子有过联系。
4年前,赵国喜接受采访时说,不会为赵志红请律师,“他的事,我什么也不管。”
据称,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赵志红曾给家人写过一封信,一整页都是道歉的话。赵国喜看完就撕碎了,“谁要他道歉?道歉有用吗?”
最高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强行奸淫幼女2人、妇女10人,还多次抢劫、盗窃,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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