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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水泥卖到学校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问题水泥卖到学校

2019-7-10 09:20 热度: 2,318 责编:一朵梨花压海棠

 

4月4日,在看到地梁混凝土依旧没有凝固后,志成实验学校校方怀疑买到了“假水泥”。他们联系了经销商张记芳,对方未能对该批水泥质量给予明确答复。校方于4月4日下午将水泥样品送往河南省淮阳县亿捷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化验,样品显示水泥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均未达标。

张光启表示,4月中旬,“海固中联牌”水泥生产厂家――山东省枣庄市鹏源建材有限公司曾来人取样,回厂检测后称水泥“合格”。

4月23日,志成实验学校将经销商和厂家投诉至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受理后,对该批次水泥进行抽样,并派专车将样品送至安徽省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

记者从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6月份出具的检验报告上看到,该水泥样品显示抗折强度(3天)平均值为0.8,国家标准是大于等于2.5;抗压强度(3天)平均值为3.4,国家标准是大于等于10.0;抗折强度(28天)平均值为3.9,国家标准是大于等于5.5,抗压强度(28天)平均值为15.8,国家标准大于等于32.5,结论是样品不合格。

“这表示该批水泥属于不合格产品。”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稽查工作的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接到校方投诉后,该局迅速进行抽样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召集校方、经销商、厂方进行调解。

“我接了订单后,是从厂家直接把水泥运到学校的。”经销商张记芳对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表示,他当时共运了50吨水泥,志成实验学校购买了其中一半。他认可该批水泥“不合格”的结果,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他说,自己无法鉴定水泥合格与否,何况,厂家向他出示了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

志成实验学校向厂家提出索赔额度为30余万元。张光启说,赔偿方案是学校依据施工成本、用工合同、当地工资水平认真核算出的,没有过高要求。包括首次预制材料费和机械、人工费,清除“假水泥”费用,赴淮阳、商丘、亳州6次产生的化验费及相关费用,合同延期赔偿费,技术监理、看场人员工资,因工程延期造成学校管理、学生流失、赔偿及退费等,截至6月13日,共计33.27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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